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程序对下属二级公司四川省西昌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采用二次竞价(单轮)方式进行采购,请满足本项目竞价需求且已签订框架协议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具体审计项目名称:原四川省西昌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和延伸审计相关单位,但费用不再另外支付)。
2.最高限价:
24万元 (含税),各入围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并且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合同可能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
3.四川省西昌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024年资产总额:296930.33万元。
4.采购需求概述:
(1)审计时间范围及服务内容:2022年1月—2024年12月(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和延伸审计相关单位,但费用不再另外支付)。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资产、负债、权益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建设情况;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经济事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廉政从业情况等,对以往巡视、审计等外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提出审计建议;出具正式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
(2)服务要求:审计过程和审计报告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人员配备要求:现场每个审计组的审计人员不少于4人。项目现场负责人必须是拥有5年以上经验的注册会计师。
(4)交付成果要求: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采购人要求实施审计,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进度安排要求:被审计单位向供应商提供完整资料后,供应商应在30个日历天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报告初稿经采购人审核后,形成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计单位和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人的意见,并由被审计企业和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人签署意见,供应商应于报告征求意见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6)保密要求:除我国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约定书规定的权利和/或义务,不得泄露所知悉的采购人和被审计企业任何商业秘密。采购人和被审计企业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均应视为商业秘密。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二次竞价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入围本项目对应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阶段),且已签订框架协议的供应商;
2.具备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能力,能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与服务要求。
三、竞价方式与时间
1.竞价方式:(单轮)一次性报价,对各供应商的报价、履约评价分数进行评分(即综合比价),其中报价分值占比40%,履约评价分值占60%(若供应商为第一次合作,则履约评价分数按100分计算)。
各供应商在二阶段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二阶段公布的最高限价,若超过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得分为0),并以各供应商报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的分值:
偏差率C=100%×(供应商报价一基准价)/基准价
偏差率C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a.如果供应商报价>基准价,
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C×100×E;
b.如果供应商报价≤基准价,
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C×100×F。
其中:E=1.50,F=1.00.
注:报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扣完为止。
2.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合同可能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费用、差旅费用、管理费、税金等;
(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函现场递交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15时00分至2026年6月12日15时30分,逾期视为无效。
4.若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得分相同的供应商,以递交报价函时间在先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按签到表顺序)。
四、结果确认与合同签订
1.报价截止后,采购人按照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http://lsjtjt.cn/)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并取得成交通知书后,签订第二阶段服务合同。
2.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现金缴纳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在审计过程中,如出现不廉洁行为或审计质量问题,所缴保证金全额冲销收缴,并保留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履行合同期间无违反廉洁行为,且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所有正式审计报告之日起一年时间内,如果采购人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外部检查机构没有发现本次审计时间段内有重大财经问题、重大漏审事项、明显违规违纪事项,供应商提交申请后采购人足额且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具体服务合同约定的所有审计项目的正式审计报告、提交相关审计归档资料和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价总额90%的审计费用,剩余款项,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支付。每个付款节点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不予付款,也不承担因延期付款所产生的利息等任何费用,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4-6190302
附件:报价函(模板)